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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人力资源社保外包,代办南昌五险一金,南昌员工社保缴费
2024-08-08 16:07  浏览:6
 

南昌人力资源社保外包,代办南昌五险一金,南昌员工社保缴费

近日,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修订的《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《办法》”),新《办法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与原《办法》相比,此次新《办法》中主要修订事项分为 放宽提取条件、优化办理材料、规范提取行为 三个部分。

部分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1年调整为2

1、放宽申请时间。为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,部分提取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原来的“在购房一年内申请”调整为“在购房两年内申请”,购房提取申请时间得到放宽。与此同时,新《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:“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自相关证明出具之日起两年内申请,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费用。”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申请时间也得到延长。

2、放宽提取金额。原《办法》中,公积金提取金额规定不能超过购房一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。相比之下,新《办法》则修改为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,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,即可提取金额不再限制为购房一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
3、放宽提取申请人。原《办法》中规定,两人(含两人)以上购买同一套住房,共同购买者非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,不准予提取公积金。而新《办法》则改为,职工为贷款购房的,办理购房提取时不再限制产权人之间的关系。

放宽“购房协议”签订条件。对于全款购房提取的职工,相比原《办法》中首次使用公积金(未提取过公积金或使用过公积金贷款)的职工方可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每年划拨一次的规定,新《办法》取消了首次使用的限制,2022年1月1日(含)之后全款购买商品房的职工,均可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,中心根据协议每年划拨一次提取金额,直至取满购房总额。

尽量实现提取申请人一次不跑

新《办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“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充分利用电子材料、电子签名、电子印章、电子证照、电子档案和人脸识别等方式,简化业务办理材料,能够通过共享信息获取相关审批信息的,原则上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。”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,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网络、部门协查等手段核查业务证明材料的真实性,对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、数据比对获取相关审批信息的,原则上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,尽量实现一次不跑。

同时,新《办法》还进一步规范了提取行为。根据住建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、公安部《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》,针对部分职工和不法中介,通过正常交易手段故意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,在提取时间、金额等方面新增限制性条款。对违规职工,新《办法》明确了限制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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